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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滨州邹平司法局:“六大举措”推进公正便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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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:(杨明敏)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》,结合我县实际,推出六大举措,优化公证服务,扎实做好公证便民利民工作。
 
  一是优化办公环境,提升服务态度。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,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、卫生值班制度、首问责任制等,营造“环境优美、心情愉快、团结和谐,待人热情、紧张有序”的工作环境;提倡“四个一”建设即“一张笑脸、一声问候、一把椅子、一杯茶水”的服务理念。
 
  二是强化检查措施,把好公证质量关。公证质量和信誉是公证事业的生命线,我处按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行业协会的要求部署,结合省厅开展的“三零”活动和县委政法委开展的当事人评案活动,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活动,通过回访当事人、自查、互查等途径全面检查公证卷宗质量;重新申报了公证质量检验员,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,从源头上减少瑕疵证,杜绝假证,促进公证质量的根本提高;全力推进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,目前积极按照省厅的要求,消化和推进新格式的运用。在全省、全市公证质量检查中,被查卷宗全部合格。
 
  三是严格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。凡涉及工作决策、政策落实、审查批复、疑难公证事宜等都经集体讨论决定,确保程序规范;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促进公证队伍和谐稳定。处里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局机关报告,严格执行各项收费制度,公证收费及时上缴财政专户。以真实的案例,教育公证人员,增强公证人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能力,提升做好公证工作的自豪感和主观能动性。
 
  四是设立便民服务窗口,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。利用办公地址搬迁,与法律援助中心合署办公这一有利条件,积极开展为老、弱、病、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。结合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办法的出台,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,加大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力度。今年截至目前,共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7件,无偿为残疾、老年人上门服务二十余次,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,取得了良好地社会信誉。
 
  五是开展义务公证法律咨询,将公证进一步深入基层。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,方便群众法律咨询,指定专人接待电话咨询,对电话咨询接待人员,规定要文明用语,解答详尽,确保群众满意;结合“七五”普法的开展、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”的实施,进一步加大公证法律服务往基层和农村的延伸。制作了房屋租赁、汽车买卖、交通事故处理、婚前财产等各种宣传单,利用各种机会向社会发放。重新制作更换了公证处各项制度,积极向群众介绍公证工作的业务范围、办事程序,工作职能、收费标准等知识。
 
  六是广泛建立各项监督渠道,畅通群众诉求渠道,倾听群众意见。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,设立监督电话,开展了“当事人评案活动”,听取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。设立当事人评案室,进一步加大对所有参与评案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。(邹平县司法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