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法制传媒网:(何博伦)2020年6月,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快大茂法庭从本院迁出开始独立了办公,由80后的女法官单霞任快大茂法庭庭长一职。她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,用爱心、细心和为民之心奋斗在审判调解工作的第一线。“不管在什么岗位,办理什么案件,都要牢记司法为民、便民、利民的宗旨,以人民为中心。”单霞是这么说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
快大茂人民法庭辖区人口众多且经济以农业发展为主,家事审判、人身损害侵权纠纷、合同纠纷占据了案件的大部分。面对这样的情况,她并没有以案件法律关系简单、涉案金额小而有丝毫懈怠,而是本着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,在诉前、诉中、诉后都主动作为,加强民事案件审判力度,注重预防同样矛盾的产生,找准矛盾成因,对症化解,真正做到让纠纷抽薪止沸。对于基层派出法庭来说,许多案件围绕家长里短,涉及亲情乡情,在家事纠纷案件审理中,化解不仅要依法,更需要强调人文关怀和伦理常情,用情来解开当事人的心结,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,促进家庭、邻里和谐。经过探索与实践,她带领法庭干警设立家事法庭,弱化传统审判场所的庄严肃穆,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,有效地缓解当事之间的紧张、对立情绪,让大量家事矛盾在基层得到化解。
作为一名法官,单霞知道,只是依法办案还远远不够,只有离当事人近一些,离案件深一些,才能推动溯源治理,有效弘扬司法正能量。为此,她积极同社区、乡镇取得联系,在辖区的社区和乡镇设立法官工作室,大力开展“法官进网格”活动,充分发挥女法官专业优势,提前介入家事纠纷调解工作中,深入社区和乡村,走进群众,通过“法律问诊、温情修复、跟踪治疗”等手段,有效化解基层矛盾,增强群众司法满意度。
2021年7月,耿某驾驶宫某所有的厢式货车与横穿马路的许某发生碰撞,被害人许某经救治无效死亡,经交通管理大队责任认定,认定许某承担该起事故主要责任,耿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。许某的儿子小许将耿某、宫某及保险公司诉至快大茂法庭,申请赔偿经济损失。立案后,为了能尽快帮助受害人许某一家挽回经济损失,庭长单霞积极同三方当事人取得联系,在多次组织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,最终达成和解协议,宫某于当日一次性将18万赔偿金履行到位。
去年年初,英额布镇某村七户农民来到法庭申请诉讼,经了解,四平村某牧业公司向四平村近六十户农民借款近300余万元,已偿还140多万元借款,剩余借款经多次协商仍未偿还。考虑到涉案人员众多,且涉及企业营商环境,如导入诉讼程序,必然会增加双方当事人负担,为化解矛盾,单霞同志首先安抚村民情绪,向村民们表明可以暂不立案,由法官进行诉前调解,既不用花钱请律师亦不用写诉状,村民们听罢连连表示感谢,在众多当事人期待的目光中,单霞深入该村,多次与牧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,在得知该公司深受疫情影响,早已债台高筑的情况下,向村民释法明理,表明欠款一定会尽快下发,但也请大家给予谅解,最终促成双方和解。几个月后,村民们陆续给单霞打来电话表明借款已全部还清,感谢法官想当事人之所想、急当事人之所急的办案作风,不仅从源头上化解了纠纷,更为企业正常经营争取到了时间,为打造和谐乡村贡献出了司法力量。
在法院工作的十余年间,单霞同志始终不忘司法为民初心,牢记公平正义使命,硕果累累却从不言说,默默绽放着一名80后法官最美的芳华。(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)